浙江省第二届体育社团运动会长跑比赛竞赛规程
    发布日期:2016-03-30 信息来源:浙江省体育局访问次数:


         一、主办、承办单位

    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体育总会。

    承办单位:浙江省田径协会、舟山市体育局、舟山市体育总会。

    协办单位:岱山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、岱山县体育总会。

    二、时间和地点:2016年9月25日在舟山市岱山县鹿栏晴沙风景区举行。

    三、参赛单位:省、市、县、乡镇、街道体育总会(分会)和协会,行业(系统)、有关省(部)属企业体育协会和各类体育俱乐部(包括高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、社区体育俱乐部),并接受个人报名

    四、比赛项目与组别:

    (一)竞赛项目:沙滩跑8000米(沙滩南北长3600米,东西宽约200米,沙质细腻而坚硬,滩坡平缓,适合各类体育活动开展)。

    (二)竞赛组别:男、女设三个年龄组;

    35岁以下组(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),

    36-45岁组 (1971年1月1日至1980年12月31日出生者),

    46~60岁组(1956年1月1日至1970年12月31日出生者)。  

    五、运动员参赛资格:

    (一)居住在浙江省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运动员资格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为依据;全国各省市(含港、澳、台)居民,在浙江省工作一年以上(2015年6月前办理暂住证和人事关系证明);外籍人士在浙江省定居经商一年以上(凭有效证件)。

    (二)现役专业运动员不能参赛,专业运动员须退役5年后方可与业余运动员一起参赛和排名,未到年限的退役运动员参赛实行二次排名。

    (三)凡参赛者须到所在地体育社团办理会员注册,本届运动会各单项比赛前完成会员注册的运动员可参加比赛。

    (四)参赛者身体状况要求:长跑是一项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,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,参赛者应身体健康,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,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参赛:

    1.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;

    2.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;

    3.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;

    4.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;

    5.血糖过高或过少的糖尿病患者;

    6.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感冒;

    7.孕妇;

    8.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。

    在比赛中,因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,由参赛选手个人承担责任。所有参赛选手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,并结合检查报告进行自我评估,确认自己的身体及精神状况能够适应于长跑运动,才可报名参赛。

    (五)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两年以上的锻炼基础,身体健康状况良好,精神健康,每位报名参赛者必须并经县以上医院体检证明,并填写参赛运动员声明(见附件),否则报名无效。在参赛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事故责任自负。

    (六)大会为每位参赛运动员办理一份比赛期间的意外保险(保险时间:比赛出发时起至离会日为止)。

    六、参赛办法:

    (一)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《田径竞赛规则2014-2015》执行。

    (二)运动员要佩戴统一编发的比赛号码。

    (三)按组别分组出发。

    (四)比赛采用感应计时芯片,参赛者必须佩带计时芯片,在起终点及途中设有感应计时芯片感应带,参赛者行进中必须逐一通过地面的计时芯片感应带,如选手缺少任何一个感应点的成绩,将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成绩。组委会提供一次性计时芯片,将在赛前与号码布一起领取。

    (五)每个参赛队均应自备队旗一面,颜色、文字、图案、尺寸自定,旗杆自备。

    七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
    (一)录取名次: 每个年龄组各项比赛按成绩录取前8名;如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,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。当成绩相等时,年龄大者名次列前。

    (二)奖励办法: 对获得前三名颁发奖牌;第1~8名颁发成绩证书。

    (三)设运动员、裁判员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,评选办法另定。

    八、报名和报到:

    (一)报名时间:2016年8月5日-9月5日。

    (二)本次比赛报名总人数限500人,各组别人数不限,额满为止,额满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。

    (三)本次赛事采用APP在线报名,所有参赛选手请下载官方报名APP(运动宝)进行报名、缴费及成绩查询。

    (四)报名期间,所有报名者须阅读并同意《参赛声明》、《注册须知》、《报名须知》、《风险提示》后按要求如实填写所有报名信息并提交,报名费用支付成功后,即完成相应报名流程。

    (五)按竞赛规程总则规定交纳报名费30元。支付方式:运动宝APP支持支付宝及微信支付。

    (六)竞赛联系人:浙江省田径协会,联系人:童妍菲,联系电话:0571-83871057 ,传真:0571-83871057;邮箱:370042584@qq.com 地址: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,弘慧路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:311231。

    赛区联系人:舟山市岱山县体育发展中心,(地址: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长剑大道175号,联系电话:0580-4483540,联系人:吕淑娜,电子邮箱:dsxtfzx@163.com,邮编:316200)。

    (七)各单位于赛前1天报到(具体报到日期和地点见赛前补充通知),报到时交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,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。

    九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:

    仲裁委员和主要裁判由省体育总会委派,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。

    十、其它:

        (一) 参赛运动员食宿、交通费用自理。

    (二)运动员申诉由本人以书面形式在本项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提交本次比赛仲裁委员会,并交纳300元申诉费,经核查做出维持原判或取消原判的决定。如取消原判则退申诉费,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。

    十一、本规程解释权归属省体育局、省体育总会。

    十二、未尽事宜,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。

     

    参 赛 者 声 明

   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2016年浙江省首届社团运动会长跑比赛,在此已经清楚地了解并同意组委会对报名参赛的规则、规程及须知的各项要求,特别是对报名参赛者身体和精神健康状况方面的要求,并确认自身情况完全符合参加比赛的各项条件。本人对参赛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和意外已作了审慎地评估,并清楚在发生意外时自己须承担的责任;对于参赛期间发生的意外,本人不追究组织单位和组队单位责任。本人保证在参赛过程中服从裁判和赛事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,服从裁判员对本人参赛资格及状态的判断。特此声明。

    身份证号码:

    声明人签名:

    2016年  月  日

    相关附件

    浙江省第二届体育社团运动会长跑比赛报名表.docx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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